在启动、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。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:
1.防爆安全型(标志A)。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、电弧或危险温度,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。
2.隔爆型(标志B)。其结构为全封闭式。即使在电气设备内部爆炸,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,从而排除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。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。
3.防爆充油型(标志C)。将可能产主火花、电弧或危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,使外部可燃气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。
4.防爆通风充气型(标志F)。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气体,并使其保持正压,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电气设备。
5.防爆安全火花型。在电路系统中,正常情况产生的电火花,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。该设备按至小引爆电流分为Ⅰ、Ⅱ、Ⅲ级。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,用于仪表和通讯。
6.防爆特殊型(标志T)。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型,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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